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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的居住权与所有权这些事你了解吗?
发布时间:2021-09-07 10:00:46
浏览量:145
象盒作者:象盒小编

大家在购房后就拥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并不是永久的,所有权最长年限为70。当然如果房东把房屋租出去,租客便拥有了房屋的居住权。居住权与所有权并不是同一个性质,今天小编就跟大家聊一聊关于二手房的居住权与所有权这些事你了解吗?

关于二手房的居住权与所有权这些事你了解吗?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居住权与所有权是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

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

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的支配,因此,居住权是以实施对他人房屋的现实占有为实现条件的。

二、房屋居住权制度的演变

1、传统居住权的性质与规定

传统居住权属于人役权,一般为特定人群无偿设立,具有帮扶目的。居住权之前一般适用于婚姻家庭领域,为亲属或其他共同居住人无偿设立,仅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进行了规定。此处“居住权”并无物权属性,不具公示及对抗效力,对居住权人的保护力度有限。

2、《民法典》中居住权规定的进步

在《民法典》颁布前,我国立法并未确立居住权制度,在审理涉及居住权益纠纷时,法官仅能用“公序良俗”“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进行处理。但《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条文的“除外”情形可视为对居住权适用范围的扩张,将“居住权”确立为用益物权后,当事人可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取得居住权,保障自身权益。

关于二手房的居住权与所有权这些事你了解吗?

三、2021年新规房子居住权规定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条例规定:

1、居住人有权依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2、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3、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4、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5、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6、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以上即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买房的时候,购房者需要注意了解房子是否有居住权,居住权与产权不同,但不可忽略,阅读完以上内容后想必大家都有一定的了解了。

关于二手房的居住权与所有权这些事你了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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