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后最重要的拿到房产证,但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复杂,等待时间较长,许多购房者都会有点心烦,许多细节部分就会忽略,今天小编就跟大家来谈谈办理房产证有哪些注意事项?同时还未结清贷款的房子,若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转让哦!
一、办理房产证的注意事项
1、产权不明容易引起纠纷
在房地产消费投诉中,因产权问题引起的纠纷是最多的,其中产权不明是引发纠纷的焦点。房屋是特殊的财产,所有权权属的确定应以产权证记载为准,因此应在购房以前对此就有清楚判断。弄清房屋的产权是共有关系还是赠送关系还是继承关系等。
2、购房者无法取得房产证
我国法律规定,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也就是说,由于卖房者的原因,如果购房者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不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那么在该期限届满一年后,购房者可以退房并要求卖房者赔偿经济损失。
3、鉴别房产证的真伪
房屋权属证书由建设部设计监制,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印钞厂独家印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内页印有统一规范的填写项目。由于是统一监制、独家印制,这就有效地保证了权证的规范、标准、统一,增强了权证的权威性。
二、按揭房买卖流程是什么
还未结清贷款的房子,若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可以通过三种方式转让。
1、转按揭
即把个人住房出售或转让给第三人,并申请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变更借款期限、变更借款人或变更抵押物的贷款,是按揭中的房屋为简单直接的一种交易方式。
2、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买方、卖方、律师方三方签订《转按揭交易安全保证合同》;买方支付首付款;卖方的贷款银行书面同意其提前一次性还款,并出具确认函;买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并提交相关资料。
3、卖方向买方实际交付房屋
银行复审通过后放款,向卖方的贷款银行账户划款;卖方收到款项后,与原贷款银行解除贷款合同和抵押登记,与买方、律师一同办理过户,并将房屋抵押给买方的贷款银行;买方的贷款银行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