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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设立之后,房子还能卖吗?
发布时间:2024-07-19 11:04:04
浏览量:166
象盒作者:九九

    如果一个房子设立了居住权,这个房子还能不能卖出去呢?答案是肯定的。尽管房屋已经设立了居住权,但所有权仍然属于原房主所有,因此理论上是可以出售的。但是在交易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我们来什么是居住权,按照法律规定,居住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指的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也就是说,有了居住权,你就可以合法地住在别人的房子里,享受着和业主差不多的权利。

    居住权设立之后,房子还能卖吗?

    设有居住权的房子买卖的注意事项:

    1.对于卖方来说,卖方必须明确告知买方该房屋已设立居住权,否则可能涉及欺诈等违法行为,导致交易无效。同时,卖方还需保证在出售房屋时,不得损害已设立的居住权。这意味着即使房屋被卖出了,新的房主也要承认并尊重原有的居住权安排。

    对于买方来说,需要了解的是,购买带有居住权的房产后,并不能立即赶走居住权人,而要等到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后才能收回房屋。这可能会影响买方的使用计划和投资回报。

    2.居住权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不能转让、继承或出租。所以,即便你买了带居住权的房产,也不能将其中的居住权转给其他人。

    买方需意识到购买带有居住权的房产可能存在的风险,比如无法立即使用房产等问题。

    3.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详细列明关于居住权的相关条款,包括居住权期限、权利义务等。

    4.鉴于涉及居住权的房屋买卖较为复杂,建议买卖双方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确保交易合规且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虽然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可以出售,但其中涉及到的法律关系和风险因素不容忽视。只有通过合理的沟通和专业的法律支持,才能确保交易顺利进行。更多房产知识,欢迎持续关注象盒找房益阳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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